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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餐厅三楼拐角处肖邦之恋音乐餐厅的经理室,高竞跟余男正在跟哑巴琴师陈远哲艰难地对话。高竞没想到余男居然懂得手语,他本来以为这下跟陈远哲的交流应该不成问题了,但他没想到的是,陈远哲居然不会标准的手语,他的所有动作几乎都是自创的,他好像从来没有正式学过手语。 而高竞每问的一个问题,陈远哲都要等很长时间才会给出答复,就算回答了,那回答也是晦涩难懂,难以捉摸。 整个问讯过程,陈远哲始终紧紧盯着他的脸,象在寻找什么东西,又像是在欣赏他脸上的轮廓,高竞觉得陈远哲看自己的目光,就好像在欣赏一副好画,充满了欣赏和说不清的东西。 高竞记得就是在刚才,当陈远哲走进屋子突然回头看见他一刹那,那张原本苍白冷漠的脸竟然在瞬间变得红光满面,高竞不清楚对方眼里的表情是惊讶还是惊喜,但他千真万确地看到了激动。高竞有种感觉,陈远哲对他本人的兴趣要远远超过他所提的问题。这是高竞在盘问证人时首次发生这样的情况,他有点措手不及,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听说你曾经因为饮酒太多,被送了医院,有这回事吗?”高竞望着陈远哲问道。 陈远哲的目光在高竞的脸上飘来飘去,好像在用目光抚摸他,让高竞觉得浑身起鸡皮疙瘩,他们对视了几秒钟,他不得不避开了对方的目光。过了好一会儿,他转过头来时,陈远哲伸出右手,作了一个象舞蹈那样优美的圆环动作,与其说是在打手语,倒不如说是在卖弄他手指的线条。高竞注意到他的手苍白修长,很象女人的手。 其实,身高大约175公分,身材清瘦的陈远哲,看上去很象一个未满20岁的美少年,他的脸显得非常年轻,虽然高竞知道,他已经27岁了,但注视着他,有时候还是不免觉得自己在跟一个大学一年级的学生谈话。 “他那个动作究竟是什么意思?”高竞问余男。 “鬼才知道。”余男说。 “你不是懂手语吗?” “是啊,但他的手语是自创的。” “你能不能说得明白点,我看还是拿枝笔给你,我们笔谈,如何?”高竞耐着性子对陈远哲说。 陈远哲俊美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摇了摇头,他的两只手在胸前相互揉搓了一下。高竞知道他是听得见他的,也知道该如何回答,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这么磨磨蹭蹭,支支吾吾,也许只是为了拖延时间,拖延询问的时间,高竞想。 余男眯起眼睛,注视着陈远哲。 “为什么?为什么不肯写字?”余男问道。 陈远哲望向别处,随后眼光又忽然飘了回来落在高竞的脸上,那是一种比之前更为缠绵的目光,高竞一惊,他不得不承认,哑巴琴师虽然不会说话,但他的确有勾魂摄魄的力量,怪不得有那么多女人会来这里捧他的场,就连…… “你有什么难言之隐吗?”高竞问陈远哲,“如果是的话,请你点点头。” 陈远哲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他点了点头。 “那天,你是自己喝了那么多酒吗?如果是的话,请你点点头。” 陈远哲注视着高竞的眼睛,轻微地摇了摇头。 “不是?不是你自己喝了那么多酒,那是谁给你喝的?还是你跟别人一起喝的?”高竞不知道这么复杂的问题,将会得到陈远哲怎样的答复。也许他准备跳一段舞蹈? 陈远哲考虑了几秒钟,随后他用手指指自己,然后双臂在脑后抱着头,猛然往桌上敲了一下。高竞和余男看着他的动作,相互对视了一眼,他们同时想到了一个可能。 “是有人强迫你喝的?”高竞问道。 陈远哲点点头。 高竞看着陈远哲那如孩童般纯美的脸庞,忽然想到,也许,就因为他长得不俗,才会有人欺负他,这也是常有的事,不少孔武有力的男人,专喜欢找那些长相柔弱的男人作为自己的攻击对象,当然,攻击的目的并非完全是为了攻击,很多时候,还含有性的成分,高竞想,难道陈远哲就是这种目标吗?非常有可能。 “那么,有几个人强迫你?” 陈远哲忽然无声地张嘴笑了起来,象孩子一样天真。高竞感到奇怪,这个问题难道很好笑吗?莫非他是在撒谎,觉得跟警察开开玩笑很好玩? 他冷冷地盯着陈远哲。 “你觉得这很好笑吗?” 陈远哲点了点头。 “为什么?” 陈远哲无所谓的样子摇了摇头。 高竞觉得很烦,不想问了。回头看着余男道:“要不你来问吧,你是心理学专家,你知道怎样对付这样的人。” “怎么啦?他不过是说他无所谓。他不在乎别人逼他喝酒。他不想再提这事了。”余男瞄了一眼陈远哲,后者仍紧紧盯着高竞。 “你是这个意思吗?”高竞回头问陈远哲。 陈远哲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眼睛仍然象钩子一样盯着他的脸。 “那好吧。我们就到此为止。”高竞道,他再也受不了这个人了,他只想快点离开。 可就在高竞起身准备离开房间的一刹那,陈远哲忽然从座位上站起来,快步走到高竞的身边,做了一个打电话的动作。 “你是要我的电话号码?”高竞问道 陈远哲点了点头。 高竞瞅着那张孩子似的俊脸,忽然产生了一种想一拳揍扁这张脸的冲动。 “你打给他吧。”他用下巴指了指身后的余男,冷冷地摔出一句,便走了出去。 令他完全没想到的是,陈远哲却象影子一样紧跟着他走出餐厅,一路来到马路上,在餐厅门口的停车处,他抓住了高竞的衣服。 “你这是干什么?”高竞望着陈远哲,吃惊地问道。 陈远哲又做了一个打电话的动作。 陈远哲脸上那陷入痴狂般的专注表情,让高竞吓了一跳,他感到恶心。 “我已经说了,请你打给那个人。”他指了指身后的余男,冷冷地说。 陈远哲摇了摇头,接着他再次做了一个打电话的动作。 “我给你电话,你能说吗?你能说吗?你说句话出来,我就给你!”高竞恼火地说。 “你何必这么发火。给他不就得了,他也许想到什么会请别人打电话给你。”余男幸灾乐祸地笑着说。 如果对方是一个衣衫褴褛的糟老头,高竞也许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自己的电话号码,但是面对这个长相俊美,举止古怪,而且行为大胆的哑巴琴师,他却觉得这不是明智之举,他从对方身上强烈地感受到某种东西正在向自己逼近,他说不清楚那是什么,但他从心眼里厌恶这个人,厌恶这张脸,厌恶他那女人般漂亮的手,和勾人的眼神。 他用力抓住陈远哲的手臂,将他从自己的衣服上拉开,并猛推了他一把。 “我说了,没有电话!”他喝道。 被推出一米远的陈远哲他抬起眼睛,清朗的眉毛沉沉地压在眼睛上,现在的他看上去就象一个幽灵。接着他似乎终于选择了放弃,他微微一笑,耸了耸肩,转身向餐厅走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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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心理治疗 在回去的车上,高竞想到陈远哲那突如其来的古怪举动,仍然觉得浑身不舒服。 “那个人真是古怪。不过,好像还蛮有魅力的。”他听到余男在旁边嘀咕。 “你家住在哪里?”他生硬地问道。 “西林路888号,西林花苑。”余男道。 高竞皱了皱眉头。他怎么会跟莫兰住在同一个小区? “你真的住在那里?”他问道。 “是啊,不过不在28号。我在15号。”余男笑着说。 莫兰住在西林花苑28号。 妈的!这混蛋什么都知道。高竞恨恨地想着,不知道他接下来还会说什么。 看到高竞没有作声,余男优哉游哉地说:“今天陈远哲的表演真不错,可惜你没看。” “我在跟餐厅经理说话。”高竞淡然地说。 “我知道,我凑巧想出来找你的时候,正好碰到餐厅经理进来。” 妈的!高竞在心里骂道,这矮个子一天到晚在窥视他,究竟想干什么? 高竞没有说话。 “就是她,对吧。”余男道,“我觉得她一般,身材不算很棒,虽然脸长得还可以,但腿不够健美,臀部也不够圆润,总之,她不够性感,我很想知道,她究竟是怎么把你弄得神魂颠倒的?” 高竞只觉得一股怒气直冲脑门,他真想在汽车疾驰的过程中,突然打开余男旁边的车门,一脚把他踢下去。 “你最好给我嘴巴放干净点!”他忍着怒气说道。 “你曾经注意过她胸前的扣子吗?” 高竞被他的问题吓了一跳。 “你有没有特别关注过她赤裸的脚趾?”余博士继续问道。 “我提醒你,我在开车!” “你曾经注意过她臀部的曲线吗?” 高竞在琢磨,如果现在杀死这个混蛋,自己能不能找到不在场证明。 “你有过想要把她扔在床上的想法吗?” 这些问题象箭一样根根射中高竞的心脏,也许他从来没有正视过这些问题,也从来没有人曾经问过他,连他自己都忘了问自己,但他不得不承认,这些想法他的确都有过,大概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当它们突然砸向他的时候,他才会如此措手不及。 “你还要问多少问题才可以闭嘴?”他忍住火气问道。 “直到把你变成透明为止。”余男冷酷无情地说, 高竞回头看了一眼余男,他不知道这个人为什么会对他的私生活如此感兴趣,为什么要如此逼迫他。 “我跟你有仇吗?”他问道。 “我是在帮你。你知道别人请我问他问题,每小时要付多少钱吗?”余男若无其事地说,“如果你现在不回答我,我明天碰到你照样还会问。” 的确找不到不在场证明,有无数人可以证明现在他跟这个人在一起,高竞叹了一口气,他知道现在唯一可以堵住这个讨厌的心理专家嘴的办法就只有,回答问题。 “好吧。对,你说得没错,就是她。”他用平静的口吻说。 “说下去,务必说出她的名字,这很重要。” “莫兰。”他艰难地开口,“你的邻居,住在西林花苑28号12楼的莫兰。我很多年前就喜欢她了,虽然她跟我完全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她好像也并不能算完美,但是,如果你象我一样,整天跟死尸和罪犯打交道,你就会明白,当你看见一张美丽健康,生气勃勃的脸的时候,会有多么心动。不过,我们没什么可能,她很讨厌我,甚至讨厌到连跟我在同一个地方呼吸空气都觉得不耐烦,所以我已经不抱任何希望。我承认,你刚刚说的那些念头我都有过,毕竟我也只是个普通人,对自己心仪的女人产生一些想法也很正常,但我知道那些都是空想,没有实现的可能,所以,我自己不愿意再想,也希望别人不要再提。好吗,博士,别再提了。” 说完这番话,连高竞自己都感到吃惊,他可能对他自己都不曾如此坦白过,以前自尊心一直让他羞于承认自己是在单相思,但现在他忽然觉得真的说出来了倒也没什么,反而他觉得好像吐出一口恶气,心里一下子轻松很多。 余男看了他一眼,微笑地点了点头。 “好吧,我们换个话题。” “你说。”高竞长舒了一口气。 “我发现一件非常奇怪的事。依照我对你这些天的了解,我认为你是个对衣着完全没概念的人,但是我发现你却是我见过的穿得最时尚的警察。你的衣服质地精良,非常有品味,搭配得也相当完美,是谁帮你买的?” 高竞停顿了一下。 “她买的,我所有的衣服都是她买的。” “说出名字。” “莫兰,”他艰难地再次说出这个名字,“以前,每到换季,我都会给她一笔钱,叫她帮我去买一些合适的衣服。她很喜欢做这件事,穿衣打扮和逛街本来就是她最喜欢做的事。” “你是说她帮你置办你身上所有的衣服?” “是的。” “也包括皮带、皮鞋、领带扣之类的东西?” “是的。” “是她教你搭配的吗?” “她叫裁缝在每件衣服里缝了英文字作标记,我只要找到相同的英文字母就可以了。” “所以,你只要找到A衬衣、A外套、A裤子和A皮鞋,就可以体面地出门了?” “是的。” 有趣。余男忍不住回头看了他一眼。 “你们的这种游戏大约进行了多长时间?” “大概有6年吧,她结婚前一年开始的,有一次她说我穿得太土了,简直给警队丢脸,其实,别人还不是跟我一样,所以我就给了她一点钱,事情就这样开始了,后来就成了习惯。我以前的衣服都让她扔掉了,所以现在所有的衣服都是她买的。” “也包括内衣吗?” 高竞停顿了好久才答道:“我说过,是所有的衣服。” “你怎么想?”余男露出暧昧的微笑。 “得了。她这么做没有任何别的意思,她只是希望把事情进行得完美一些而已,她说如果我的女朋友看见漂亮衣服下面是破汗衫会很扫兴的,我不知道她哪里来的怪念头,反正她好像是完全为我考虑,我也就随她去了,我说你喜欢就买好了。她说形象设计师是不能容忍小小的缺陷的。她把自己当作我的形象设计师,而且乐此不疲,玩得别提有多开心了。”高竞的眼前出现莫兰那张兴致勃勃,笑逐颜开的脸,这大概是他这一生中做过的最讨她欢心的事了。 “关于那些衣服,她问过你本人的感受吗?” “有啊。她问我怎么样?” “你怎么回答。” “舒服。”他当时确实是这么说的。 余男再度扫了他一眼,这是他有史以来听过的最暧昧简短的问答,其耐人寻味的程度简直可以写入《花花公子》杂志。 “你是什么时候认识她的,你说认识她已经十几年了,究竟多少年?” “13年。”高竞的记忆一下子回到了13年前的那个同学派对上,“那时候她15岁,我20岁,她同学的哥哥是我的一个哥们,那次好像是我那哥们开生日晚会,我老远就看见她了,她居然在抽烟,我就走上去了。她大概以为我会请她跳舞,结果我查了她的身份证。” “你搭讪的方法还真是不同凡响。接着呢。” “我掐灭了她手里的香烟,随后,我不知道怎么的,我把那支烟塞进我自己的嘴里点着了,我都不知道我怎么会这么做。” “然后呢?” “她很惊讶地看着我,然后说,她没带身份证。”高竞停顿了一会儿,“我说没关系,我可以跟她回家看。我不知道那时候我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 “别说废话好吗?说下去。” “接着整个聚会她都没跟我说话,一直躲得远远的,我却一直盯着她,每当她跟谁说话,我都会走到她身后,于是那些人就走开了,她好像对我的行为很恼火。反正我自始至终一直盯着她,但还是一不留神让她溜了,她是从后门走的,我跟了出去,虽然她跑得很快但我还是追上了她,结果,我用手铐把她跟我铐在一起,叫她跟我一起走,我说我会送她回家,我真的不知道我是怎么搞的。”现在回想起当时自己用手铐把初次见面的莫兰的左手跟自己的右手铐在一起拉着她走的场景,他自己仍然觉得不可思议。 “她什么反应?”余博士露出笑容问道。 “她仰头看着我,问我,你真的是警察吗?” “我也想问你这个问题。” “当时我的确还不能算是警察,我在受训。” “后来呢?” “她有点害怕,又无法逃脱,于是就开始跟我漫天撒谎,一会儿说自己得了艾滋病,不想害别人,一会儿又说自己的表哥是警察局的局长,反正她说了很多谎话。最后,她还假装潇洒地说,她知道我是好人,如果我放了她,就跟我兄妹相称。我问她为什么不是父女相称?我把她拉到一家商店外面的石凳上,叫她坐在我腿上,我对她说,人家女儿都是这样坐在爸爸的腿上的。” “她怎么表现?”余男饶有兴趣地想象着当时的情景。 “她开始骂我,踢我,用自由的那只手打我,她很生气,但我也看出她很害怕。她说我如果敢动她一根毫毛,她就杀死我。”莫兰又生气又害怕的模样,高竞至今都记忆犹新。 “后来呢?” “我从腰后面拔出一支枪来,把子弹上了膛,当然那是空弹,我们受训的时候用的,我偷了出来,可是她没见过,她以为那是真的,我把枪塞在她自由的那只手里,叫她随时击毙我,接着……”高竞停了下来。 “怎样?” “我一边盯着她的眼睛看,一边亲了她的脸和脖子。” “我真是对你刮目相看,我本来还以为你是个很平凡的人呢。”余男终于发出一声感叹,“后来呢?她怎么样?” “起初,她拿着那把枪有点不知所措,过了一会儿后,她平静了下来,她把枪塞回到我后腰的裤子里。接着她看着我说她要回家。” 当时她的举动令高竞十分吃惊,但他不得不承认,就是她当时这个大胆、冷静又具诱惑的举动使他在瞬间冷静了下来。他至今记得,她把枪塞入他后腰时,冰凉的手指划过他皮肤的感觉。 “说实在的,我本来以为她顶多只有80分,现在差不多有90分了。接着呢。” “我就送她回家了。我们一路上都在瞎聊,到她家门口的时候,她父母从外面回来了,她突然拉住我的手,用袖子遮住了手铐。”高竞不禁露出微笑,“她向她的父母介绍说我是她同学的哥哥,过后,她说要是让她爸爸看见我用手铐铐她,他会用银针扎把我扎残废了。后来我才知道她爸爸是中医。反正这就是我们第一次碰到的情况。” “很不错的开头,后来怎么会弄成这样?” “一开始是她年龄小,好像没办法谈这事,后来等她上了大学,她身边忽然多了很多追求者,所以也就看不见我了,再说,我自己也错过了很多机会。” “说说你错过最惨痛的那次机会?” 高竞叹了一口气。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当时她大概是19岁,我24岁吧。有天晚上,她看完演唱会叫我去接她,我去了,她……” “她怎么样?” “她替我擦了汗,12月的天气,我额头上都是汗。” “说具体点,关键是用什么替你擦汗。” “用手。”高竞记得那天的情景,冬天的晚上,她笑盈盈地等在路边,看见他一脸兴奋,等他走近了,她仰头看着他说,你都出汗了,她用手轻柔地擦去他额头的汗珠,手指似乎是不经意地拂过他的嘴唇,他当时的感觉仿佛遭到电击。 “那你怎么做?”余男冷静地问道。 “我退后了一步,我说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去吧。就这样。” 余男沉默了两秒钟。 “你不会是不知道她那是什么意思吧?还是你根本对她毫无意思?” “我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但是在去见她之前我做了一件事,使我不能作出反应。” “你干什么了?” “我杀了一个人。” 余男愣了一下。 “我击毙了一个劫匪。一枪击中了他的脑门,我那时候是狙击手。虽然杀死一个劫匪不应该有什么感觉,但那是我第一次亲手杀掉一个人,我还是有点受不了,我觉得我的手上都是血,我没办法作出反应。我怕我会弄脏她。”提起这件事,高竞仍然觉得心里很难受。 “你过后解释过吗?” “等我想解释的时候,她已经有新男朋友了。好像解释没什么必要了。”高竞忽然想起,其实他跟莫兰的关系就是从那天开始发生转变的,一开始好像还有点朦胧的爱情,后来就变成了纯粹的友谊了。总之,他错过了。 “你干过的类似的事还有吗?” “其实后来想想还挺多的。不过,都是发生在演唱会之前的。” “再举个例子。” “有一次,我晚上陪她去买东西,路过一条小巷子的时候,她忽然很认真地说,不知道你跟我,谁的肺活量比较好。”说到这儿,高竞的眉头舒展了开来,“于是我就开始给她报我读中学和受训时的肺活量数字,她笑着说,好了,好了,你想知道我的肺活量是多少吗?我说你哪会有我好,她停下脚步,问我,要比试一下吗?” “现在她可以打95分了。你怎么回答?” “我问她是否要跟我比闷水,因为我知道她根本不会游泳。结果她一路笑回家。我当时根本不知道她在笑什么。”高竞想到莫兰当时的表情,不由地笑起来。 “请问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三个月后。有一次我在喝水的时候突然想到的,结果我就呛到了,那时候演唱会的事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高竞笑着说。 “我不得不说,你是迟钝了一些。”余男叹了一口气,随后说,“最后一个问题。到目前为止,你送给她最有纪念意义的生日礼物是什么?” “有一次她说要看真正的法医报告,我复印了一份给她。”高竞再度露出笑容,现在他才觉得他送她的东西有多离奇古怪,但当时居然一点都没发现。 “的确很新颖独特。”余男点了点头,停顿了一下后,微笑着说,“知道吗?说出来,是最好的心理治疗方法。你已经跨出了自我恢复的第一步。” 高竞没想到今天自己会对这陌生的小个子说那么多话,虽然回忆往事颇多遗憾,但他还是觉得心情轻松了很多。是的,他好多了。 “看到你笑,我很高兴。”余男慢悠悠地说,“这很好。你很快就会发现,当你逐渐正视你一直逃避的东西后,一切事情都会出现转机,我指的不单是莫兰,还有你的案子,比如去年7月的那桩密林谋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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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男的话让高竞的思绪不由自主地飘到去年他跟莫兰分手的那个晚上。 就是在那天晚上,发生了公园密林谋杀案,虽然现场是一如既往的血腥残酷,但血肉模糊的尸体和血腥的场面早已不能打动他那颗麻木的心,这桩案子唯一让他有些感觉的是那些箭,是那些古怪坚硬的铁箭让他印象深刻,耿耿于怀。 去年被杀的中年警察名叫罗正平,高竞不认识他,后来从同事调查的结果得知,罗正平长年在中山公园附近一带巡逻,公园附近的很多人都认识他,对他的一致评价是,工作认真负责,做事严谨,乐于助人,他似乎是个风评极佳的警察,从来没跟人有过什么过节。 对罗正平的家庭进行调查后也没发现任何问题。罗正平的妻子是小学教师,夫妻关系和睦,两人都很正派,从没听说过两人中的任何一个有过外遇的迹象,他们上初中的女儿也很乖,跟父母关系良好,从没跟不良少年有过接触。所以,最后排除了仇杀或情杀的可能。 那么凶手又是谁呢?高竞认为很可能是一个陌生人。 一个仇视警察的陌生人。 就是这个人,拨通了公园保安的电话,声称自己看见有个白衣少女昏倒在湖畔密林中。高竞后来让人查过这个电话,发现这个电话来自公园内的一个插卡电话亭。这个电话亭距离罗正平的出事地点仅几百米。因为事出突然,公园保安后来已经无法回忆出那个男人的原话,但对这个人的语音特点却印象深刻,说对方说的是很标准的普通话,声音响亮,说话又急又快,不过吐字很清楚,象播音员一样清楚。 公园保安还记得自己问过对方哪些问题,但他回忆说,这个人始终不肯正面回答他的问题,甚至好像根本没听到他的问题似的,总是在那里自说自话。后来警方询问过公园附近的小贩和店主,没有人记得有什么人在那个时间曾经从公园大门出来,也没有人看见有人翻墙而出。询问出租车汽车公司,也没有找到那天恰巧在附近逗留的出租车。 于是警方最初将公园保安列为主要嫌疑人,但后来发现,案发时,两位保安一直同行,虽然当初他们商定三人分别行动,但等罗正平一走,两个保安还是聚在了一起。他们并不想独自走夜路。 当时有人提出,会不会就是这两名保安合谋杀了人。他们中的一个打了电话,然后等罗正平走进密林后,便偷偷尾随他将其杀死。但高竞跟他们两人接触后,觉得这两个人是凶手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因为他认为,在深夜的密林里,要用12支铁箭射穿了罗正平心脏和几乎所有的内脏器官,并把他钉在一棵树上的歹徒至少应该具备几个条件,夜视力、臂力、和百步穿杨的射击能力。 但两人的视力都不怎么样,一个是近视眼,另一个则是老花眼,当然他们也不可能具有神枪手的瞄准精度。后来,那些铁箭被送往刑侦实验室进行摩擦试验分析,结果发现这些箭并非体育比赛专业用箭,也不是出自任何工厂的车间,它们应该是自制的武器。它们也不是从弓箭中一支支射出的,而是从一个类似发射器的东西内连续发出的,这个发射器应该是自制的,非常轻便,但助力很大。虽然这些箭比体育比赛中用的箭在长度上短一些,但坚硬无比,要想连续发射仍然需要非同寻常的手劲和臂力。 高竞认为,凶手对付罗正平的时候,必然是连续发射,并且,第一箭就射中了要害,因为罗正平有枪,凶手很清楚这一点,如果凶手真想杀死他的话,他就不会给罗正平留下拔枪的机会。罗正平被发现的时候,简直象个被练习射击的靶子。 刑侦人员仔细检查过尸体附近的所有树木,没有发现其它箭孔,这说明,凶手只发了12箭,箭箭都射中目标,因此可以推断,射箭者是个神枪手。 高竞还可以肯定,凶手为了干这宗谋杀,专门自制了一个发射装置,很可能形似土枪,可以一手在握,拿起来非常轻便,这样凶手既可以将其随意藏在衣服里,来去自如,还有就是,他的另一只手就可以腾出来拿手电筒,否则在夜幕下要准确瞄准目标根本不可能。高竞本人就是神枪手,他知道要做到百发百中还是需要一些亮光的,不管你的感觉有多么准。 所以,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凶手具有良好的教育,普通话说得极好,有修养,年龄大约40岁左右,善于夜行,夜视力极好,对公园内部路线极为熟悉,可能接受过专业的射击训练,对警察有仇视心态,可能曾经有前科。 高竞至少盘问了两名保安十多次,最终排除了他们的嫌疑。 在那之后,高竞曾经到所有专业的射击队和非专业射击训练场进行过调查,也查过最近的出狱人员名单,但却始终一无所获,他没有找到符合上述特征的神箭手。 由于一年来案子始终悬而未决,所以上头才会找犯罪心理学家余男博士前来,虽然高竞并不喜欢余博士的行事风格,但经过一个晚上的交锋后他不得不承认,这个小个子男人的确有不一般的本事,他希望余博士能看到一些自己没有看到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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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意外相遇 那天晚上,莫兰有些心神不宁,她坐在客厅里发呆,一方面,她在等着表姐乔纳的归来,另一方面,她也实在睡不着,3个小时前的那两个电话仍旧让她感到浑身发毛。为什么会这样?怎么会那么巧?怎么会都死了?难道真的是诅咒在冥冥中起作用?这也太邪门了。完全不符合常理。 她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已经12点了,她纳闷乔纳怎么会还没回来?难道那边又出事了?这下那个人又有得忙了。这时候,她忍不住又想起了那天晚上的他,他看上去的确瘦了一大圈,至少瘦了十几斤,不过半年没见,就瘦了那么多,他究竟在干什么?难道都没吃饭吗?虽然她恨他,但那会儿,当她看见他为她干脆地掐灭香烟的时候,当她看出他的眼神里满是哀求的时候,她的心软了,有那么一会儿,她甚至已经准备跟他说话了,但就在那时,他的那句话,突然又在她耳边响起,“高洁比你更懂得男人的心。”好吧,她想,我是不懂你的心,所以我要走了,于是她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做得对,她回来后,一直对自己说着这句话,至少说了100遍。 她再度看了看墙上钟,心想,究竟乔纳要到什么时候才会回来? 正在这时,她听到了用钥匙开门的声音,她马上走上前去,打开了门。 “你还没睡?”乔纳看到是她给自己开门,十分惊讶。 “我在等你,你怎么这么晚?”莫兰皱着眉头问道。 “别提了。你那位现在又有得忙了。” “什么我那位!”莫兰反驳道。 “你那位仇人,又有得忙了。”乔纳晃晃脖子,给自己倒了杯水,“今天晚上又发生案子了。被杀的也是警察,跟去年一样。这次也是接到110报警后,两名警察走进了一间空屋子,结果被乱箭射死。” “这么说是同一个人干的?”莫兰心不在焉地问道。 “八成是一个人吧。世界上哪来那么多箭手?真古怪。他为什么不用别的?” “因为没有声音,不容易引起左邻右舍的注意,而且射箭需要技巧,又很与众不同,好像还挺浪漫的,所以,杀人就变成了一种文艺表演,凶手很可能是正在追求一种情趣,在完美的表演中,欣赏对方慢慢死去的过程,没准还有音乐伴奏呢,只是我们听不见。”莫兰漫不经心地说,“这大概对他而言很刺激。” “我想他大概是单身男子,生活寂寞,没有固定的女朋友,与人沟通存在一定的困难,但他自己认为自己很优秀,他喜欢冒险,爱挑战高难度的东西。所以他才会选择警察作为他的攻击目标。他有自己的房子,有独立的生活空间,因此他可以完成射击训练,我怀疑他的训练都是在他自己家,或是在郊外进行的,他没有去射击场训练过,因为他知道这样很容易被查出来。我想他大概是30岁左右的单身男子,也许还不到30岁,喜欢玩暴力的电子游戏,对生命十分漠视,在他玩警察杀戮游戏之前,在很小的时候,他也许曾经有过虐杀动物的经历,只是没有人注意过。当然,他小时候肯定还受过一些类似军事方面的训练,否则,他不太可能有这种射击能力和制作武器的能力,还有在公园消失得那么快,可以无声无息地站在一个警察背后袭击,我想这是经过训练才会有的能力,不是玩了电子游戏才后自学成才的结果。” “另外,他应该有非常灵活的工作时间,他的案子似乎都经过设计,他一定早就在案发地点来回走过好几次,这绝不是临时安排的,这是经过精心安排的,没准还经过排练,因此他也许手头有很多类似靶子之类的东西,他不可能每样东西都自己制造,所以可以查一查这类东西,携带方便,人形模样的东西,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当然也许他在杀人之后,还会去嫖妓,这是通常的做法。杀人会提升凶手的荷尔蒙,所以可以查一查案发地点附近的色情场所搞不好会有收获。还有,我认为出事之后,他一定会在几个小时之内呆在现场附近,他喜欢看到警察匆忙赶到现场然后为他的作品焦头烂额的样子。他喜欢那样,可能他的整个表演,就是为了看到那一刻,所以,看看现场附近,有没有哪个地方有录像资料什么的,也许能找到他。仔细看的话,他的表情应该跟别人有所不同。”莫兰漫不经心地说。 乔纳目瞪口呆地瞧着她。 “你应该在说话前先弄个录音机来,你说这一大堆,我怎么记得住?我可不能保证全部传达给他。”她没好气地说道。 “我只是随便说说,又没叫你告诉他。”莫兰道。“不要告诉他,告诉他,他也不会听的。我现在要跟你说的是另一件事。你真的成了预言家。” 乔纳没明白她的意思。 “什么预言家?”乔纳漫不经心地走进了自己的房间,莫兰一路跟着她走。 “你知道吗?凯灵给我的那两个会员,她们的丈夫都死了,而且都死得离奇古怪,莫名其妙。”莫兰道。 “哈?”乔纳很是惊讶转过身。 “所以,我现在要你帮我查一下那几个人的死亡纪录。我等会儿拿名单给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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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竞只是勉强在办公室眯了三个小时后,天一亮便又驱车赶往案发现场。 昨天晚上看到的凶杀场面一直留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游戏般摆放尸体的方式,两名死者身上密密麻麻的箭孔,房间里令人眼花缭乱的壁画都给他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他不明白,凶手为什么要玩那么多花样?是想侮辱被杀的警察?还是仅仅只为了获得游戏的快乐?或者,还想告诉警方什么? 昨天晚上10点左右,110接到报警称齐鲁街15号203室发生入室盗窃事件,两名临近警署的警员接警后随即一同前往事发地点。当晚11点左右,警署发现两名出警警员迟迟未归,而且对讲机也毫无反应,于是便另派两名警员前去一探究竟,结果在齐鲁街15号203室内发现了两名警员惨不忍睹的尸体。根据法医的初步判断,两名警员的死亡时间应该就是在10点至11点这一个小时内。 据调查,齐鲁街15号203室乃是一处空宅,虽然里面还剩有几件旧家具,但原先的房主已经在一年前搬走,现在这处房子正在挂牌出售。 事发后,警方曾经一一调查过15号一楼至六楼的大部分居民,但由于当时正是夜晚,多数人都在自己家里关门休息,所以调查几乎一无所获。 齐鲁街15号二楼共有四户居民,201室住着一对小夫妻,当天晚上他们外出参加朋友的聚会,直到凌晨两点才回家,所以对隔壁发生什么事一无所知。202室住着一对老夫妇,两人都超过了60岁,都是退休工人,他们告诉警方,当晚9点刚过他们就睡了,没听到任何动静,也不知道隔壁有警察来。204室住着一家三口,女主人说,在10点左右的时候,他们是听到楼道里有说话的声音,但她并没有在意,因为当时她正在看电视。调查其它楼层的居民,也同样收效甚微,没有人看见在那个时间,有可疑的人在楼道里出入,只有一个住在6楼的居民说,在当晚10点半左右,他看见有辆出租车停在15号楼窗外的巷子里,但很快就开走了。 齐鲁街的公房建造于上世纪70年代,属于老式公房,因为自己就住在这样的老式公房内,所以高竞对这些公房所在区域的共有特点非常了解。通常这些小区都四通八达,一个小区有三、四个门,保安设施很不健全,别说没有监控系统,有的地方门口连保安都没有,就算有,也通常是老眼昏花,体弱多病的半老头,一到晚上就昏昏欲睡,根本无法起到保安监视的作用。所以通常在这样的小区,盗窃案发生的频率就会相对较高。这也就是为什么,两名警员接警后会丝毫没有产生戒心地赶往现场的原因,因为齐鲁街的盗窃案,他们之前已经处理过多起,他们怎么会想到,这次报警只是个圈套,他们自己会成为目标呢? 高竞到达现场的时候是夜里11点多,现场的怪异设计令他吃惊。 客厅里,窗门大开,两名警员双臂平摊,双腿并拢,如十字架一般被平行而放,每人的身上都插了密密麻麻的小箭,高竞发现,这次凶手用的铁箭,比第一次用的要短一倍,显得更加轻便。 由于这次是两名警员同行,又是跟凶手近距离接触,所以高竞怀疑凶手很可能是两个人。其中一个给警察开了门,这个人显然不容易让警察产生戒心。等两名警察全部进屋之后,另一名凶手,站在与客厅相连的另一个房间内,向两名警员射击,因为速度快,而且完全没有防备,所以很可能谋杀在一瞬间就完成了。这次与上次不同的是,凶手并非从后背伏击,而是采用正面攻击。 另一种猜想是,凶手很可能将发射器分别按在屋内的两个壁橱内,他很可能向其中一名警员展示自己的衣柜,以说明自己的损失,他可能让警员看小偷留下的痕迹,他完全可以说,这东西可能是窃贼留下的,我没敢动,还是让你们警方人员来处理吧,等警员探身进入橱内后,他偷偷拉动发射器,于是,警员当场中箭。这名警员倒地后,要想再攻击另一名警员就易如反掌,只要按兵不动,假装那名受攻击的警员还活着,那另一名警员就很可能因为好奇,也探入壁橱看个究竟,这样只要再发射一次就可以了。 当然,他想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凶手是一个人,单独操作,他在袭击第二名警员的时候,没有用射箭的方式,而是将箭当作匕首一般猛然扎入了对方的胸口,当那名警员俯身去关心他那已经遭遇不测的同事的时候,他可能忽视了自身的危险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谋杀成功的几率很高。而且,高竞也仔细看过那些坚硬而锐利的菱形箭头,它们完全可以成为最直接有效的杀伤性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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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竞认为凶手很可能等到两名警员通通受重伤或接近死亡的时候,他才终于停止演戏,恢复本来面目。那个时候,他已经可以完全掌控全局,他将他们的脚捆好(虽然脚上没有绳子,但发现了捆绑过的痕迹),把他们双臂平摊,平行而放,接着,他走到窗口处,向他们发射密集攻势。 高竞大致数了数,警员A的尸体上有40支箭,警员B的尸体上有50支箭,一个凶手要在短时间用弓弩射出90支箭几乎不可能,所以,高竞认为凶手一定有一个或者多个不同型号的弓弩发射器以便发射不同型号的箭。 高竞也仔细看过那些密密麻麻的小箭,他觉得它们的排列好像并非完全杂乱无章,它们似乎是有规律的,但他现在还没看出来那里面究竟有什么端倪,所以,他委托法医将尸体上的所有箭孔,做好标记,以便拍照成像后,可以更直观地研究那些箭孔的走向。 除此之外,更为离奇的是,凶手在一间卧式的墙壁上居然画了一幅壁画。虽然整幅图都是红色的,但很明显,凶手用的是颜料,而并非死者的血。因为两名警员在游戏的一开始可能就已经死了,后来的箭孔并没有导致大面积的流血。 壁画的内容是,两颗参天大树,树下有口井,井边坐着一个小女孩在笑。高竞知道这不是随意的涂鸦,一定具有某种意义,但他一时想不透其中的含义,所以把它交给了余男博士,余男在接到壁画照片后说的第一句话让他印象深刻。 “我认为这是幅连环画,我想他还没有把他的意思完全表露清楚,这只是一部分,所以,要有思想准备,他可能还会画下去。”他说。 余男的意思很明确,凶手可能还会再杀人,而且绝对不止两个。 这跟高竞的猜测不谋而合。但是,他总觉得,这幅线条简单的红色壁画似乎勾起了他记忆深处的某种说不清的情绪,他好像想到了一些什么,但他无法捉住那种转瞬即逝的感觉。就好像走在密林中,他突然看到一只飞翔的小鸟,他不知道那是什么鸟,只看见鸟的外形,他能听见它的鸣叫声,却看不清它羽毛的颜色,它的模样,转眼之间,它就隐没在密密的树枝中去了,他一点都不知道那是什么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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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竞回到现场后,在壁画前站了很久,他目光定定地注视着壁画,他想弄明白,为什么它会让他产生这种不同寻常的感觉,为什么它让他难以忘怀,为什么那井边的小女孩让他感到极度不舒服,为什么呢? 正当他对着壁画苦思冥想的时候,门外突然传来说话的声音。 “请问,这里是宋彩琳的家吗?”居然是莫兰的声音,高竞吃了一惊。 但她问的问题却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宋彩琳?不知道。”回答她的好像是隔壁的老妇人。 “那么蔡英东呢?” “蔡英东?这我知道,是老蔡的儿子吧,他以前是住在这里的,不过年前死了。我知道了!你刚刚说的人大概是他的老婆吧,我记得是姓宋的,就是不知道她的名字。”老妇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宋彩琳搬走了?” “是啊,小蔡人一走,她就搬走了。都搬走大半年了。” “是吗?现在他们家出了什么事?”莫兰的声音开始渐近,高竞能想象她朝屋子里探头探脑的滑稽样子。 “昨天有两个警察在这里被杀了。” “是吗?是在这里?”声音里没有惊吓,倒有几分兴奋,这就是莫兰,高竞想,她一会儿肯定会进来,不知道突然看见他,她会有什么反应。 “现在里面有人吗?”他听到她正悄悄问老妇人,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想笑。 “我刚刚看到有一个警察进去。” “是吗?他样子凶吗?” “那我不知道。”老妇人说。 高竞猜想现在莫兰一定正在想办法如果顺利溜进来看个痛快,而不被马上赶出去。 果然,几秒钟后,他看见一只手机,呼地一声从地板上滑过来,他真想笑。原来她是想通过捡自己手机的方法混进来,真是小孩子把戏。 他捡起了手机,这时候,他已经听到她翻过隔离带快步进来的声音。 “对不起,我把手机……”看到是他,她顿时呆住,后半句话被硬生生地咽了下去。 他看着她,她跟往常一样,穿着好牌子的漂亮衣服,没化什么妆,脸象晴空一样干净。 他没有说话,把手机交给了她。她默不作声地接了过去。 然后,他没有看她,只是朝她挥了挥手,意思是叫她出去。虽然他一万个不愿意赶她走,但出于保护现场的考虑,他好像也只能这么做。但是等他抬起头准备看她的反应的时候,发现她早已没了踪影,起初,他以为她走了,但他很快就说服自己,这不可能,结果他果然发现她已经到了卧室,就站在他刚才站的地方,眼睛炯炯有神地盯着壁画,一脸的兴奋,并且,居然还当着他的面用手机咔嚓,咔嚓拍了好几张照片。 “这是不允许的。”他终于忍不住说话了。 她回头看了他一眼,好像怕他来抢她的手机似的,赶紧把手机塞进了口袋。 “莫兰,这是不允许的。”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变得温和一些,他朝她伸出手,“把手机给我。” 她看着他,一副装糊涂的表情。 “快点,把手机给我。”他催促道,心里不免有些难过,为什么我总是在她面前扮演不讨人喜欢的角色呢? 她果然冷冷地白了他一眼。 看着她的脸,他真是觉得为难,他现在反倒担心她会说话了,如果她突然开口让他不要没收她的手机怎么办?如果她突然求他怎么办?他能拒绝吗?他黯然地想,他恐怕也只能拒绝,这好像是命中注定的事,他永远不可能做一个讨她欢心的人。想到这里,他的心情如同滑梯一般,从高处迅速滑了下来。 “你什么也别说了,把手机给我吧,我把照片删了就还给你,快点。我也没办法,这是规定。”他的声音越来越低,其中还夹杂着几许无奈和苦涩。 他向她伸出手,她看着他的手,又看看他,眼睛骨碌碌转。他意识到她可能在打鬼主意,但他觉得,她没办法扭转局面。他们僵持了一会儿,接着,他看见她真的把手机从口袋里拿出来了,但接下来她做的一个动作却让高竞万万没有想到。 就在手机掉入他手掌的一瞬间,她突然飞快地移走手机,俯身亲了一下他的手心,随后,趁他还没反应过来,她以匪夷所思的速度和灵活性,从他身边一滑,便逃出门去。 其实他只有一伸手就可以抓住她,但是,他不能保证抓住她后自己会做什么,他想到这里毕竟是罪案现场,所以,还是算了。 于是,他终究没有拿到她的手机。 但是他一点都不觉得遗憾。他微笑地对心中的警徽说,没办法,犯人实在太狡猾,但我已经尽力了。 他庆幸今天到现场来。 只是,他心里不免留下了一个疑问,她为什么会来?当然,这绝不是缘分。 她问的那些问题是什么意思?她最近在忙什么? 难道梁永胜已经把那个300万的案子交给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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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险,好险,直到坐上出租车,莫兰的心还在突突跳个不停。 她真担心高竞会追出来没收她的手机,这种事他不是做不出来。15岁那年他们第一次相识的那个晚上,他像疯狗一样咬住她死死不放的样子,她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她知道只要他想抓住她,她肯定逃不掉。 还好,他毕竟也成熟了,也知道做事要注意点影响。 直到发现他真的没追出来她才长舒了一口气 但等她平静下来后,又不免有些生气。 他难道就不能当作没看到我吗?干吗非要盯着我不放?真不知道认识他这个警察有什么好处?从来都得不到一点内幕消息,从来不肯有半点通融!而且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情形!多好的拍马屁机会啊,就给白白浪费了。先是赶我走不说,居然还吃了豹子胆,想要没收我的手机,删掉我拍的照片,他大概是永远不想跟我和好了!这个死脑筋! 但是,当她想起他被自己偷袭时的惊骇表情时,又不禁莞尔,要不是他说最后那句话时的样子如此凄惨,她可能不会那么做,如果换了别人,她当然也不会这么做。 不过,说实在的,那些壁画还真是怪,莫兰总觉得在哪里见到过似的,在哪里呢? 她正想着,手机突然响了。 原来是方凯灵。方凯灵是来告诉她,一切都已经办妥了,她的墓地转让启示已经登上了最新一期的《真爱会刊》上。莫兰松了一口气,连忙谢了方凯灵,想到墓地的事可以无声无息地解决,她就觉得心里轻松不少,但她没有跟方凯灵提起上次她给自己的那两个电话号码,结果牵出两个悲惨的故事来,原来宋彩琳和景云的丈夫都已经死了。 方凯灵当时给莫兰电话号码的时候说: “我知道她们两个曾经都登过转让启示,但我跟她们私交不深,有什么事你还是自己跟她们联系吧。” 莫兰最先联系的是宋彩琳,听方凯灵说,宋彩琳的丈夫蔡英东是因为受不了她疑神疑鬼才跟她离婚的。莫兰跟宋彩琳在电话里仅聊了几分钟,对方那爱猜疑的个性便显露无疑。在电话里,宋彩琳一个劲地追问莫兰,她是谁派来的,是不是她丈夫家的人派来的,她想干什么,为什么这个时间打电话来?她是不是有什么目的?她说话很快,没有标点符号,感觉又紧张又急迫,好像在被敌兵追赶似的,莫兰花了好些时间才说服对方,自己不过只是想问问出让墓地的事,她这才松懈下来。接着她就幸灾乐祸地告诉莫兰,墓地的确已经顺利转让,但它最终的买主并不是俱乐部的人,而是丈夫的家人,因为就在墓地转让启示登出后不出一个星期,她的丈夫就莫名其妙地溺水身亡了,“还死在一条不大可能淹死人的小沟里”宋彩琳恨恨地说。 莫兰对宋彩琳印象不佳,这不仅是因为她说话的方式不讨人喜欢,更重要的原因是她不守信用。她们本来约好在宋彩琳家见面详谈的,可谁知她竟给了莫兰齐鲁街的地址,其实齐鲁街的房子属于宋彩琳的丈夫蔡英东的父母所有,她现在根本就不住在那里,结果让莫兰扑了个空。宋彩琳这种言而无信的做法让莫兰感到既讨厌,又好奇,她很想知道,宋彩琳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想耍她吗?还是别有目的? 而齐鲁街的蔡家旧屋居然会是高竞的案发现场,则更出乎她的意料,这仅仅只是巧合吗?会不会是太巧了一点?两者会有什么联系吗?莫兰觉得事情越来越有意思了。 莫兰给景云打了个电话,导游景云比宋彩琳讨人喜欢一些,那天在电话里,她以轻描淡写的口吻告诉莫兰,转让墓地的原因是因为她的老公有了情人,但他们还没来得及离婚,她的老公就在公园里上吊自杀了,所以至今墓地也没转让出去,因为它真的派上用场了,倒不太好转让了,说完这句话,景云就哈哈大笑起来。她对莫兰挺热情,适时向莫兰宣传了最新的西部旅游线路,听说莫兰想跟她见面详谈,也毫不含糊地答应了,还说要请莫兰喝咖啡,莫兰对她印象不错,正好宋彩琳那边爽了约,于是她打电话给景云,问她可不可以把约定时间提前。景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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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约好在景云家附近的一家快餐店里见面,景云比她先到一会儿,令莫兰颇感意外的是,景云是个大块头,身高不超过170公分的她看上去至少有90公斤,而且她还长着一张扁平的大饼脸,五官根本谈不上秀气,皮肤虽然很白,但因为脸上的赘肉太多,而且还有雀斑,所以怎么都看不出一丝妩媚来。她大约30多岁,穿着一件宽松的黑色汗衫,大摇大摆地在快餐店门口走来走去,一边还东张西望,当发现莫兰朝她走来时,她迎上来首先开口: “你是莫兰吗?” “你是景云吗?” 随即两人相视一笑。莫兰发现,虽然景云长得不漂亮,但性格却象十分爽快,这一点从某种程度上说,可以补偿她长相上的不足。 “你想问什么呢?”坐定后,景云问。 “我本来是想打听出让墓地的事,因为我也碰到了这样的事,不过我现在实在觉得很好奇,好像很多人死了,难道真的有诅咒这回事吗?”莫兰决定开门见山。 “我知道‘哭包’的老公死了,还有谁死了?”景云一脸茫然。 莫兰知道,景云所说的‘哭包’指的是方凯灵。 “好像还有宋彩琳。你知道她吗?”莫兰道。 “你说的是那个‘针筒’吗?”景云眼珠一转。 莫兰发现景云很喜欢给人取外号。 “我只知道她叫宋彩琳。是不是说话很快的那个?” “就是她。” “为什么叫她‘针筒’?”莫兰好奇地问道。 “她经常拿着个针筒逼问她老公跟哪个女人有关系。这是她自己说的,她是个护士。”景云说到这里嘻嘻笑了起来。 “其实呢?她老公真的有外遇吗?”莫兰对这话题很感兴趣。 “当然。碰到针筒这样的人,他还能有什么选择?听说是个性感的女网友。” “这也是她告诉你的?”莫兰觉得宋彩琳好像不应该是这么容易把私事告诉别人的人,难道她跟景云私交很好? 景云对她的不信任马上作出了反应。 “是啊,你以为呢?”景云抬起眼睛瞅着她,样子看上去有些凶。 莫兰连忙解释道:“我只是有点吃惊,我跟她打过电话,她好像对别人防备心理很强。” “他们夫妻曾经一起参加过我们公司组织的旅游线路,所以我跟宋彩琳比较熟,后来差不多就成了朋友,她经常打电话给我,你不知道她有多爱说她跟她那老公的那些事,而且说的时候根本不让你插嘴,简直像个发报机。”景云的脸色缓和了下来。 “听说她老公溺水死的。”莫兰道。 景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是的,是的。我都忘了。他是掉在一条臭水沟里淹死的,真是笑死人了!” 莫兰纳闷,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会一开始没想起来,你不是跟宋彩琳还挺熟的吗? “哦,这种事你怎么会忘了?”她不禁脱口而出。 “因为她每次跟我谈起蔡英东,不是说他死在这里,就是说他死在那里,就因为她老说这个字,死,死,死,所以到他真的死了,就有种错觉,以为好像只是说说而已,以为好像他在那里。”景云若无其事地笑着说。 她轻描淡写的口吻给莫兰极深的印象。碰到这种朋友老公去世的惨事,别人就算装也要装出点同情心来,可是她却毫不掩饰自己的冷漠,为什么呢?是天性吗? “你不觉得这是很悲惨的事吗?”莫兰问。 “不觉得。”景云仍然满脸笑意,“为什么会觉得悲惨?难道死就是悲惨的事吗?我倒觉得死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你知道吗,他后来的女网友也是护士,他本来费尽心机想要逃脱跟针筒为伴的命运,结果怎么样?还不是天意弄人。我想,他可能是对人生感到彻底绝望了吧。哈哈哈。” 景云再度发出大笑,莫兰觉得她的笑声听上去十分刺耳。 “那么你呢?”莫兰盯着景云的脸。 “我?” “你觉得你丈夫的死也是一种解脱吗?” “当然。”景云的表情未变,但忽然话锋一转,“你为什么要打听这些?” “其实我是个自由撰稿人,我觉得真爱俱乐部的事情很有意思,是个不可多得的好素材,所以可能想把它整理成一本书。”莫兰说。 “噢?你是自由撰稿人?你写过什么?”景云直截了当地问道。 莫兰忽然发现,景云的爽朗象针一样锐利。 “我以前写美食专栏,现在我想变一变,写些感情方面的事。” “真了不起,我佩服会写文章的人,我写东西,总是文不对题。”景云注视着她,由衷地说,“如果你写书,可以写我,我的人生就是一本畅销书。” 看到莫兰一脸不相信的表情,她皱了皱眉头: “你不相信象我这样的人也曾经有过丰富的感情经历?” 要在过去,莫兰的确不相信。以前她总认为丑女孩的人生就如荒漠一般寂静无声,但后来身边的很多事告诉她,其实并非如此。一个人有多少感情经历跟她们的长相无关,再丑的人也总有人喜欢,更何况,景云也不算丑中之冠,不过是比较胖而已,而且她很聪明,有个性,所以有男人喜欢也很正常。 “当然不是,我觉得惊讶的是,你真的愿意把你的故事告诉我这个陌生人吗?”莫兰的确觉得有些吃惊。 “我才无所谓,我喜欢说我的故事。”景云的确一脸无所谓,“如果你想听的话,我们可以另约时间好好聊聊。到时候,只要你把写出来东西给我看一遍就可以了,其实我自己也一直想把我的故事写出来,可是我文笔不好,怎么都写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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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可是你能不能先跟我说说你的前夫是怎么死的?我对此很好奇。”莫兰想学学景云的爽直,她觉得这样说话很舒服。 可是景云并没有马上回答她的问题,而是盯着她的眼睛问道: “你是在担心你的前夫吗?” 莫兰心里一惊,她倒真的没想到过这点。难道梁永胜也会被诅咒吗?这不太可能吧,太荒谬了,但是,也未必……她忽然觉得喉咙发紧,她的确从来没想到过这个问题。 “是有一点担心”她点了点头,坦率地说,“其实我并不希望他死。” “你们两个是怎么回事?他另有女人了?”景云一边说话一边给自己点上根烟,现在她看上去流里流气的。 “他跟办公室的实习生好了。”莫兰说着,马上又补充了一句,“可我并不希望他死,我们至今还算是朋友。” “朋友?你们真的能成为朋友吗?”景云似乎很吃惊。 “当然,离婚后我们的关系一直不错。”莫兰觉得这很正常,但她从景云的眼睛里看出一种嘲讽的表情,“这有什么问题吗?” “那只能说明你并不爱他。如果你真的爱他,怎么可能放他走,又怎么可能在他离婚后还跟他成为好朋友呢?打死我我也不信。”景云用洞悉一切的目光瞅着她。 “你太武断了,如果我不爱他,怎么可能参加真爱俱乐部?”莫兰争辩道,“至少当时是那样的。” 景云笑眯眯地看着她。 “你幻想过他跟那个女人在一起的场景吗?”景云问道。 “啊?”这个问题很突然,但莫兰马上说,“我印象比较深的是他们手拉手站在我面前说他们有关系的那件事,其它的我倒没多想。” 景云注视着莫兰,把点着的烟高高举过耳朵,支撑着脑袋问道。 “你知道区别在哪里吗?” “在哪里?”莫兰不明白她要说什么。 “如果你真的爱他,就不会没有幻想过他跟那个女人在一起的场景,也不会容忍他跟别的女人做爱,所以我想说,你也许从来没爱过他,只是你自己不知道而已。”景云目光炯炯地盯着莫兰,她似乎对这个话题异常感兴趣。 莫兰有些语塞,她确实没多想过景云说的这些,每次想到他们,就只有手拉手那个场景。莫兰觉得跟抓奸在床相比,他们说自己爱上对方才更有杀伤力。当时听着他们理直气壮地诉说他们的偷情史,她都蒙了,从伶牙俐齿一下子变成了哑口无言,接着,她一分钟都没耽搁就离开了梁永胜的别墅。虽然走得很潇洒,但是她当时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是非常伤心的,所以她并不同意景云对自己下的论断。 “如果我不爱他,我怎么可能跟他结婚?”于是她反驳道。 “结婚并不能证明你爱他,只能证明你想跟他结婚而已,也许那时候你特别想找个人结婚。”景云干脆地说。 莫兰再次被她的话镇住了。 “你想过跟他复婚吗?” “没有。”莫兰立即说。 景云意味深长地笑了,仿佛莫兰终于亲口承认自己从未爱过梁永胜,从而证明她的理论是多么正确。莫兰不喜欢景云脸上的表情,也不喜欢被一个不了解她的人证明自己的婚姻只是自己骗自己的一场游戏而已,所以她反问道: “如果结婚都不能证明真的爱某个人的话,那还有什么可以证明呢?” “如果你时时刻刻都在幻想跟他做爱,想念他的皮肤、眼睛、手指,他的动作,呼吸和声音,以及他的身体,那么”景云停顿了一下,“说明你是真的爱他。” 莫兰惊呆了,虽然她从来不觉得性就是爱,但景云的话还是让她感到心脏遭到了重击。她简直不敢相信,如此直白感性,惊心动魄的话居然出自面前这个虎背熊腰,体重超过180斤的肥女之口。她望着景云那双闪着淫邪光芒的眼睛,心想,真爱俱乐部里偏执的狂人可真多啊。 但她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缠,于是她只好用认输的口吻说: “好吧。我承认我对他的感情是没到这个程度,但我也并不希望他死。你真的相信有诅咒这回事吗?” “不相信。傻瓜才会信呢。”景云再度露出嘲讽的微笑。 “可是有三个人的丈夫都死了。也包括你的。” 莫兰很庆幸,她终于把话题从自己身上引开了。 “我想那只是巧合吧。谁知道呢。也或许是老天不开眼吧。”景云笑着说,“有时候,真的是天意难违。就拿我那位来说吧,我何尝希望他死?虽然,他对我不好,跟别的女人住在一起,吵架的时候总是点我的痛处,说我又胖又难看,回家也顶多就是来拿两件衣服,但我对他还是有感情的,我也不希望他死,可谁知道,他会跑到公园去上吊?我也不希望这样。他真是我见过的最没用的男人。”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莫兰听出景云知道原因。 “因为我不肯跟他离婚。我干吗要让他跟那个女人活得那么舒服?他哀求我,让我成全他的爱情,可是谁又来成全我?所以我拒绝了他,我对他说要离婚可以,除非等我们三个中有一个死了,结果他想不通就去上了吊。真是没想到,我以为他至少应该跟我谈三次的,他难道就没想到也许我会松口呢?”景云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眼神也变得呆板起来。 “可是我知道分居一段时间后,还不是照样可以离婚?他不是已经不回家了吗?如果他是因为这个自杀的话,好像说不通。” 景云看着她,慢慢露出微笑。 “据我所知,那个女人因为没办法跟他结婚,已经跟他提出分手了。那女人想要名分。他因为没办法给她,所以就上了吊,我觉得他实在太没种了,简直就不是男人,我真是看透他了,同时也看透了所谓的爱情。爱情不过是一时的性冲动而已,根本坚持不了多久。他死的时候,那个女人已经过去了,但他还不没有。但他居然会去上吊!真是没想到!”景云讥讽地一笑。 莫兰想,天下碰到这类情况的男人其实很多,有几个人会象景云的老公那样想不开去上吊?看来他真是个意志薄弱的男人,可偏偏他又碰到象景云这样强悍的女人,所以也许真的是天意。 “你觉得我是个狠毒的女人吗?”景云突然表情不太自然地问道。 “你在你的位置这么做也可以理解,我想你只是想保护你的家庭。”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的确狠毒,而且傻。我不该拦着他,这样做其实毫无意义,只是在浪费彼此的时间。不过这个道理,是他死后我才明白,他活着的时候,我只想着跟他斗,跟他的女人斗,把什么都忘了。”景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我并不希望他死。” 真奇怪,刚刚还显得那么无所谓的景云,现在脸上却显出悲伤落寞的神情,莫兰忽然想到,虽然景云嘴上说瞧不起她那位意志薄弱的丈夫,但其实她还是爱他的,并也曾经为自己逼死他而深深懊悔,所以之前她表现出来的那种冷酷无情的洒脱和睿智,大概也只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如果不这样,她可能根本就过不下去。 那天莫兰跟景云聊了一个多小时,最后离开的时候,景云塞给她一张旅游线路的宣传单,跟她说,如果有朋友需要出去旅游,或者想听她讲故事,随时跟她联系,莫兰欣然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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